中大潑粉案|臨行會主席區倬僖等4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 3人否認控罪1人認罪

2022-08-19 16:26

被告區倬僖(紫衣)
被告區倬僖(紫衣)

時任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連同3名中大學生,涉嫌在去年1月11日衝入中文大學保安崗位鬧事,並向保安潑灑不明白色粉末。4人同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答辯,3人否認控罪並將會在9月22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獲准保釋;1人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並為其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22歲學生曹德熙今認罪;23歲被告區倬僖、23歲被告梁溢希及26歲被告梁顥維則否認控罪。4人被控於2021年1月11日在馬鞍山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曹承認案情指,自2019年11月起,中大加強出入口管制,案發當日約12時,曹與其他約10個戴口罩穿黑衣人士到達大學站A出口,有人大叫「唔好show證」,曹推跌了在中大出入口管制站的屏障,而其他約10個戴口罩穿黑衣人士則向保安扔生粉及雞蛋。曹在警誡下保持沈默,但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當時是等待他人指示推跌屏障,希望抗議中大新的保安措施。

辯方求情指,曹認罪及無案底,在此案中只是等人指示行事,可見是次要角色,亦沒有向保安扔生粉。辯方續指,曹在現場作案時間只有20秒,在事後也向保安表達歉意,明白到表達意見有更好的方式,其教授的求情信中表示曹是一名有責任心、勤奮好學的學生,小童群益會的信中也證明被告多年擔任義務工作。

辯方表示,曹主修歷史、副修人類學,畢業後希望成為新聞記者,希望法庭能夠在盡可能不影響曹學業的情況下判處較輕的監禁刑期。張官指,案件及案情屬嚴重,曹的行為亦影響到其他進入校園的使用者,但考慮到曹的年紀,決定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張官考慮其餘3人的工作需要,批准撤銷3人在保釋期間的宵禁令。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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