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金屬回收場違規熔鋁 遭罰款1.2萬元

2022-08-16 20:04

涉案負責人今日在粉嶺法院被判罰款1.2萬元。資料圖片
涉案負責人今日在粉嶺法院被判罰款1.2萬元。資料圖片

環境保護署於今年一月採取突擊執法行動,偵破元朗一個金屬回收場無牌進行指明工序。涉案的負責人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判罰款1.2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今年一月突擊巡查唐人新村一帶,期間偵破一個金屬回收場無牌進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的指明工序──熔鋁回收工程。行動中發現建築物內有多組模具及4個地下熔爐,建築物外的貨車上也存放着多卡板已打包的金屬條成品(即鋁錠)。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檢控涉案的負責人。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業界人士,但凡任何處所涉及指明工序,必須領有牌照才可進行有關工序,並須在進行有關工序時嚴謹遵從牌照的要求,避免造成空氣污染。任何處所的擁有人,除非是將該處所用作進行某指明工序的牌照持有人,否則不得將該處所用作或准許該處所用作進行該指明工序。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任何處所擁有人如違反處所進行指明工序所需的牌照的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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