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過動物防疫條例 遺棄狗隻最高罰款一萬人民幣 

2022-07-31 15:59

福建省通過動物防疫條例,規定不得隨意棄養狗隻。iStock示意圖
福建省通過動物防疫條例,規定不得隨意棄養狗隻。iStock示意圖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上周四(28日)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動物防疫條例》,將於10月1日起實施。法規就加強對飼養狗隻的規定,飼養狗隻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棄養。攜帶狗隻出門時應當及時清除狗糞,防止傳播疾病。各地亦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狗隻管理辦法,確定登記、管理部門,建立數碼化登記管理系統。

至於違反法規,未及時清除狗糞者,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人民幣,下同,約120至600港元)罰款;單位和個人隨意棄養,造成動物疫病傳播者,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動物防疫主管部門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約2,400至12,000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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