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襲警罪後指扣押期間被襲及虐待 男子入稟向警索償

2022-07-27 17:39

男子昨日入稟區院向警方索償
男子昨日入稟區院向警方索償

23歲男子涉在2019年8月3日示威現場中,在黃大仙襲擊一名警長及一名警員。男子否認兩項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均罪脱,他昨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該警員及警務處處長索償,指在扣押期間遭襲擊和虐待,但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嚴世宏,答辯人為警員麥永祥及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入稟狀指,原告2019年8月3日在港鐵黃大仙站,在麥扣押及看管期間受到襲擊、虐待、疏忽,而麥違反法定責任及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原告因而受傷遂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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