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判爛尾房企還貸 惟知情人士指相關案卷被調走
2022-07-22 10:15
據內媒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江西高安市人民法院在審理三起樓盤「爛尾」糾紛時,判定購房人有權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須向購房人返還首付款及已支付的貸款,尚未支付的房貸由開發商支付給銀行。
而另一家內地媒體時代財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數份相關判決發現,一般情況下,法院認為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未按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已構成根本違約,仍須償還借款本息。
報道指,購房者並不能「任性停貸」。中國裁判文書網判決顯示,多位購房者因停貸被銀行、代償了房貸的開發商起訴,法院一般也做出了支持銀行和開發商的判決。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稱,上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的判決,已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調查,相關案卷也被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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