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強姦18歲「繼女」判囚上訴被駁回 官指原審指引清晰

2022-07-21 12:45

上訴庭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
上訴庭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

42歲倉務員涉五度強姦女友的18歲女兒,去年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被判監禁10年。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認為女事主經常說謊,作供並不可信。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今頒布書面判詞指,原審法官給予陪審團的指引既清晰又全面,被告未能指出原審法官的法律指引和證據總結有任何錯誤、不足或對他有任何不公之處,故駁回其上訴。

彭官在判詞中指出,雖然女事主證供有含糊或前後不一致的部分,但原審法官已於總結指引中作出強調,原審法官給予陪審團的指引既清晰又全面,也給予詳盡和持平的總結,向陪審團闡述了控辯雙方的案情。陪審團聽罷控辯雙方的陳詞和原審法官的引導後,必然已詳細考慮女事主的證供内容、質素,以及被告L.W.H.所依賴的分歧之處。而陪審團最終一致裁定他兩罪罪成,反映陪審團接納控方的案情,並拒絕接納被告聲稱女事主誣衊、或因警方毆打和威嚇而作出不實招認的說法。

被告除了兩項強姦罪成外,另承認以椅子擲向女事主的前額、掌摑她兩邊臉頰、以藤條打她四肢。被告早前承認兩項襲擊罪,原審法官判其監禁6星期,刑期與強姦罪刑期分期執行。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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