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胞弟洗黑錢等罪成囚3年11月 上訴庭裁定判刑過輕改判囚6年3個月

2022-07-14 13:20

蘇錦威。資料圖片
蘇錦威。資料圖片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任職法律文員期間涉串謀同事蘇潤餘挪用律師樓客戶的物業,先後申請合共2000萬元按揭貸款,並將貸款存入自己戶口清洗黑錢。蘇錦威早前被裁定欺詐、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洗黑錢共4罪罪成,判囚3年11個月;前同事蘇潤餘因洗黑錢罪成而被判囚2年6個月。律政司認為蘇錦威的判刑過輕而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原審法官處理欺詐及洗黑錢罪時原則性犯錯,判刑過輕,認為兩罪應判囚九年,但礙於區域法院刑事案件的判刑上限是監禁七年以及刑期加幅大,酌情改判蘇錦威監禁6年3個月。

蘇錦威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一項洗黑錢共四罪罪成,被判囚3年11個月,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而蘇錦威身為法律文員,嚴重違反誠信,在律師樓客戶毋須借貸的情況下,訛稱獲堅尼地城Lexington Hill某業主客戶授權申請兩筆合共2000萬港元的按揭貸款,無中生有,又擅自製作虛假文件,蘇錦威更在審訊期間不斷砌詞狡辯。

代表蘇錦威的關百安大律師指蘇錦威在被捕前已全數還款,但律政司認為蘇錦威並非主動還款,亦沒有資料顯示貸款已「全數」償還,更何況蘇錦威是靠胞姊蘇潔兒出錢賒帳還清債務。上訴庭認為雖然蘇錦威沒有拒絕還款或潛逃,但如他偷取涉案款項後潛逃則會是加刑因素,認為他即使偷取涉案款項後沒有潛逃亦不會是減刑因素。

曾任梁家樂律師行法律行政人員蘇潤餘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被判囚2年6個月,蘇潤餘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代表蘇潤餘的林芷瑩大律師指,蘇潤餘只是愚蠢地深信涉案文件屬實才會放款,認為蘇潤餘是被蘇錦威利用。上訴庭經考慮後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上訴庭將會在半年內擇日頒布蘇錦威的刑期覆核及蘇潤餘的定罪上訴之書面理由。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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