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會所溺斃|救生員與泳池負責人認夾口供 分判感化及社服令

2022-06-27 15:20

戴翔(左)判感化12個月,莫肇毅(右)判社服令。陳子豪攝
戴翔(左)判感化12個月,莫肇毅(右)判社服令。陳子豪攝

7歲女童去年9月在馬鞍山帝琴灣的會所泳池游泳時遇溺死亡,事後泳池負責人及2名救生員「夾口供」,隱瞞事發時僅有1名救生員當值,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員罪。繼1名救生員早前認罪,20歲救生員及28歲泳池負責人早前亦承認控罪。裁判官張志偉今午於沙田法院認為2人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採納報告建議,判20歲救生員感化12個月,28歲泳池負責人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3名被告依次為25歲救生員朱禮言、20歲救生員戴翔及28歲泳池服務承辦商莫肇毅,分別承認於2021年9月22日及23日,在帝琴灣凱琴居會所及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以誤導警員。朱早前已認罪並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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