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ETF正式納入互聯互通投資範圍
2022-06-24 22:40
中證監發文稱,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正式納入互聯互通。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互相通過當地證券公司買賣規定範圍內、在對方交易所上市的ETF基金份額。
中證監公告稱,ETF納入互聯互通適用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與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俗稱「實名制」)。證券公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開展「港股通」下ETF相關業務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公告指出,要求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國結算分別制定或修改相關業務規則,報中證監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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