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警隊首夥公安揭破電騙伎倆 提醒港人執法部門不會「通風報信」

2022-06-21 07:01

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中)、一級警長黃勇文(右)及二級警長李覃川(左)表示,公安不會通過電話辦案發落口供,呼籲港人慎防騙徒。
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中)、一級警長黃勇文(右)及二級警長李覃川(左)表示,公安不會通過電話辦案發落口供,呼籲港人慎防騙徒。

本港假冒官員電話騙案猖獗,不少受害人被自稱內地公安、檢察官和法官的騙徒詐財,香港警方為向市民加強宣傳防騙意識,首度邀請內地公安現身說法,拆解行騙伎倆。接受訪問的廣東省公安廳警官指出,內地執法部門不會通過電話辦案和落口供,也不會致電索取銀行卡號碼和密碼等資料,更不會要求將個人存款轉帳至所謂「安全帳戶」,亦不可能事先張揚,致電告訴港人有洗黑錢等犯罪嫌疑,呼籲港人加倍警惕:「警方既然要抓捕你,還事先告知你,這豈不是通風報信?」突發行動組記者 李建人

近期本港網上和電話騙案猖獗,其中冒充內地「公檢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人員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雖然已出現十多年,但至今仍有不少市民受騙失財,香港警方為讓市民加深了解騙案手法,從而令防騙意識「入腦」,首度邀請內地公安人員接受本港傳媒訪問,呼籲港人慎防相關騙案。

假扮警官法官要求轉帳

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在廣東省公安廳一級警長黃勇文及二級警長李覃川陪同下接受訪問。陳以粵語表示,騙徒利用民眾對國家機關的公信力營造緊張氣氛進行詐騙,他們通常扮成「警官」、「檢察官」、「法官」等,並偽造所謂「逮捕證」、「通緝令」、「傳票」,以涉嫌洗黑錢、販毒、拐賣兒童等罪行迷惑和恐嚇受害人,然後打着幫助洗脫罪名的幌子,逼使受害人一步步掉進陷阱,將資金轉入「安全帳戶」配合調查,並要求受害人不得告訴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陳志清續稱,騙徒通常要求受害人一直保持通話,如果沒有及時被勸阻,受害人往往通話一小時以上,甚至斷斷續續通話長達數天,而該類騙案在內地也很常見,騙徒多數來自境外,當中最大金額案件發生於一五年,貴州有受害人失款高達一億一千七百萬元人民幣,「廣東警方當時也參與偵破。」

對於不斷有受害人墮入有關騙局失財,陳志清表示中港兩地警方在宣傳防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總體而言,已基本遏制此類案件,「沒有呈現上升趨勢」,同時發現八成以上的內地受騙者也曾接觸防騙宣傳教育,但他們未能豎立防騙意識,加上詐騙集團往往通過不法途徑掌握受害人身分證、住址、電話號碼甚至部分親屬等個人資料,令受害人以為真是公安機關辦案,「在詐騙分子多番恐嚇誘騙下,若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醒,被騙機率還是很高。」

「內地公安不會遠程取證」

被問及如何調查涉案港人,陳說只會通過粵港雙方合作渠道,由香港警方依照法律程序辦理,「內地公安機關不會直接派警員到港執法」,也不會「遠程取證」和「電話辦案」,「公檢法」部門也沒有「安全帳戶」或「核查帳戶」,亦絕不要求當事人轉帳、匯款進行「核驗資金」來自我證明清白,更從不要求提供銀行卡號碼、密碼和短訊驗證碼等,公安、法院、檢察院、電信、醫保(醫療保險)等部門均不會互相轉接電話,又強調「事先張揚」執法不合常理:「警方既然要抓捕你,還事先告知你,這豈不是通風報信?」

為打擊騙案,陳說粵港警方一直緊密合作,例如廣東佛山市反詐中心和香港東九龍重案組在一七至一八年連續搗毀一個專門欺騙香港人的虛構綁架詐騙集團,此後該類詐騙案在香港有一段較長時間「零發案」。他最後提醒港人,騙徒近期可能會以「疫情核查」為藉口行騙,應對此保持警惕,若有疑問,可撥打內地「一一○」報警電話或香港防騙易熱綫「一八二二二」進行諮詢,也可直接到所屬警區查詢。

廣東公安提示港人慎防假冒官員騙案要點

1 內地「公檢法」部門不會通過電話辦案,更不會通過電話落口供。

2 公安不會在電話中索取受害者銀行卡號碼、密碼、驗證碼等資料。

3 公安、法院、檢察院、電信、醫保部門不會互相轉接電話。

4 「公檢法」部門不存在「安全帳戶」或「核查帳戶」,更不會要求轉帳和匯款。

5 內地公安部門不會直接派警員到香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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