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受賄及內幕交易罪成 一審被判死緩

2022-06-02 19:03

童道馳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互聯網圖片
童道馳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互聯網圖片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受賄、內幕交易一案。童道馳受賄罪成,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童道馳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法庭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童道馳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三亞市委書記等職務,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財務上的幫助,直接或間接收受折合人民幣2.74億餘元(約3.22億港元)賄款。

法庭亦查明,20068月至20074月,童道馳任職中證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期間,獲悉相關股票內幕資訊後,賺取3165萬餘元(約3722萬港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童道馳的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內幕交易罪。童道馳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不過,法院提到鑑於童道馳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及內幕交易事實,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內幕交易的非法所得已全部追繳,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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