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內放500元涉賄關愛基金職員 62歲散工否認控罪

2022-05-25 14:07

蔡景曜(左)及楊基鋼(右)。陳曉欣攝
蔡景曜(左)及楊基鋼(右)。陳曉欣攝

62歲散工涉在前年就申請津貼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補交資料時,在信封內放入一張500元鈔票以行賄關愛基金職員而遭廉署起訴。他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秘書處審批主任供稱,被告在通話中被問到放錢的目的時稱「冇要囉,食飯啦,你哋食飯要啦」,最後終答應會上辦公室取回金錢。

關愛基金秘書處審批主任蔡景曜供稱,他在2020年12月2日接獲被告寄出的「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的申請表,惟被告填漏了入息證明的資料,他遂將漏填頁數、通知書和回條寄給被告,以讓被告填妥資料後寄回處方。惟被告在12月10日寄回的信件中,夾了一張500元鈔票,蔡同日致電被告詢問他寄錢的目的。

據庭上播出的通話錄音,被告被問及信封的500元時稱:「其他手續費,如果有咩手續處理」蔡回覆處方不會收取任何利益,並指再稍後再致電被告。之後蔡在第二通通話中指,申請毋須手續費,並要求被告盡快到辦公室取回金錢,惟被告稱「冇要囉,食飯啦,你哋食飯要啦」,蔡重申不會收錢及告知辦公室地址著被告取回金錢,被告則稱「難處理囉」、「我人生路不熟對地方冇乜認識」,最後被告在蔡催促下終表示會上辦公室取回金錢,蔡則稱會「俾返誤會咗嘅金額你」。

蔡在辯方盤問下稱,他在第二通電話稱「俾返誤會咗嘅金額你」是因為被告曾以為申請津貼需付手續費,但後來被告再表示「你哋食飯啦」,他認為被告嫌麻煩無意取回金錢,故放下予秘書處的職員當飯錢。辯方指出,通話錄音並非完整內容,被告得知不用交手續費時,曾說希望處方將金錢寄回給他,又稱稍後會上辦公室取回500元,亦曾說他在吃飯,又問到蔡吃了飯沒有,蔡均不同意。

控罪指,被告楊基鋼於2020年12月9日至10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提供現金500元,作為協助他申請該計畫的津貼的誘因或報酬。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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