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女排國手張常寧名譽案宣判:被告公開道歉賠償1元

2022-05-20 23:15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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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貿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張常寧訴被告劉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依法判處被告劉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90日在某自媒體賬號置頂位置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人民幣)以示懲戒及其他合理支出。

案情透露,被告劉某在其自媒體賬號直播時大肆發布針對原告的誹謗、侮辱性信息,引發大量網友進行轉發截圖評價,對原告進行惡評及貶損等。

上述信息的發布嚴重擾亂了原告正常的工作、生活,被告的行為已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

張常寧(左二)。資料圖片
張常寧(左二)。資料圖片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劉某根據在網絡平台獲取的不實信息,繼而在直播平台發表針對張常寧的一系列不實言論,公然在網絡傳播,其表述的言語用詞,明顯超出了一般言論的必要限度,具有強烈的侮辱、貶低原告人格的性質。

且經過網絡的擴散,給原告的社會評價和聲譽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內媒報道,被告當庭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不當行為,願意誠懇道歉,並主動履行判決內容。

原告張常寧是中國女子排球運動員,曾入選中國女排國家隊並獲得奧運會冠軍、世界盃冠軍等多項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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