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議員促制裁港法官及檢控官 律政司及大律師公會批干預港司法

2022-05-12 10:04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7名美國共和黨合眾國國會議員聯署致函白宮,促請美國總統拜登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官。律政司表示,特區政府強烈譴責有人公然呼籲對香港特區官員、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實施所謂「制裁」,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香港大律師公會亦表深切關注,稱對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士嘗試干預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運作及香港的司法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及深表遺憾。

律政司表示,主權平等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不干涉原則是主權平等的核心概念。任何國家利用「單邊強制措施」壓制政府官員或個別人士,企圖干涉別國的內政和主權,這不單與國際法和聯合國的框架相違背,亦違反了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任何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均有可能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基本法》第63條確保檢控工作不受干涉。律政司人員會繼續以專業態度,無畏無懼和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

另外,香港大律師公會深切關注事件,公會表示,對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士嘗試干預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運作及香港的司法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及深表遺憾。

公會指香港法官的獨立性及誠信是毋庸置疑的,他們的甄選、委任以至執行其憲制職務及責任,均不涉及任何政治的考慮或受到任何干預。司法機構、法官及司法人員獨立及不受干預地行使其司法權力,是香港乃至全球法治社會至關重要的基石。 

公會又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6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社會大眾期望香港的檢控人員公平、合法地執行其憲制職能。另一方面,不論是作為檢控方或辯護方的法律專業人員均不應該受到不當的施壓,否則這會直接及不恰當地干預司法並危害公眾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

7名美國國會議員哈茲勒(Vicky Hartzler)、匡希恆 (John R. Curtis)、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貝肯(Don Bacon)、金映玉(Young Kim)、格斯特(Michael Guest )、費茨派垂克(Brian Fitzpatrick)在聯署信中指《港區國安法》賦予中共無窮無盡的專制權力,起訴、逮捕和監禁捍衛民主和人權的香港人,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以及美國保障香港的人權、民主與自治的法案。

本報記者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