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迫學校停課不果涉校門縱火等3罪 兩男生1脫罪1表證成立
2022-05-11 17:52
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2名男學生前年5月迫使校方停課不果,之後涉嫌打碎多道學校玻璃門及燃燒石油氣罐引起爆炸,被控刑事損壞、蓄意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受審。控方今於區域法院同意17歲被告張凱傑的刑事損壞及管有攻擊性武器2罪缺乏表面證供,辯方認為其蓄意縱火罪亦同樣無表面證供。法官林偉權其後宣布張凱傑3罪表證不成立,並向控方表示好奇何以不修改控罪來繼續檢控。另一被告則表證成立,押後至本月26日結案陳詞。
控方開案陳詞指,張凱傑被捕後搜屋時,在房間內被搜出2支伸縮棍,警誡下承認曾用以擊碎學校玻璃門,錄影會面中再承認曾要求學校停課但未獲理會,於是連同另一人去破壞學校正門,當時在商場換上黑色T恤,犯案後棄掉衣物,並在片段中認出自己。辯方曾反對張的口頭招認呈堂,指他曾遭威嚇「拉埋老豆老母」、「唔認刑毀就告暴動同縱火」等,不過負責拘捕及替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就供稱看不到相關情況發生。
2名被告的同學鄭梓健本來一同被控,去年3月獲撤控,早前受控方傳召作供,被問及是否與被告同校、認識被告、學校火警、曾到涉案商場平台等,均回答指「唔係好記得」,承認自己「記性唔好」。
17歲張凱傑被控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學校的正門;及在校外的公眾地方攜有兩支伸縮棍。張連同19歲關昊侃再被控於同年7月24日在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學校的花槽、牆壁及正門,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顧他人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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