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瓦解倫敦金詐騙集團6人被控12罪提堂 兩主腦保釋被拒

2022-05-05 16:07

6名被告除兩人外其餘4人准保釋。
6名被告除兩人外其餘4人准保釋。

警方早前瓦解了1個本地倫敦金詐騙集團,在2018至2019年期間拘捕共66人,其中6名骨幹成員包括2名集團主腦被起訴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12項控罪,涉款達3.97億元。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13日作提訊日,以交付至高等法院原訟庭。38歲及31歲集團男主腦保釋申請遭拒,其餘4人各獲准以一系列條件保釋候訊。

6名被告依次為38歲公司男董事劉志堅、31歲公司男董事吳曉輝、36歲男文員吳靖濂、26歲無業女子梁詩琦、24歲梁穎詩及27歲女文員余碧津,同被控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11日期間在香港某處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合謀詐騙可能被誘使的人士,向天裕控股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前身為長昇控股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和/或其他指定賬戶轉賬24,104,984港元而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天裕及其代理人將真正使用受害人提供的資金投資於倫敦金、金條和/或貴金屬,並使他們獲利;誘使、招攬、導致或接受受害人授權在其投資賬戶中代表受害人進行交易,但未透露投資資金實際上是與天裕就著倫敦金的價格進行「對賭」;訛稱需要更多資金來保障受害人的投資資本或追討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和/或損失。

劉另被控於2017年9月15日與2018年7月11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内,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天裕控股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前身為長昇控股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名下的6個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戶口內,逾3億8000萬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劉再被控於2017年10月19日與2018年6月14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内,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總額為17,990,618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劉亦分別連同吳曉輝、吳靖濂、梁穎詩及余碧津,被控洗黑錢,涉款23萬至逾2200萬不等。

法庭記者:陳子豪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