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認前年7.1刑毀3店 求情稱願賠償承諾奉公守法

2022-05-04 17:50

被告麥烈誠。資料圖片
被告麥烈誠。資料圖片

前年7月1日遊行遭警方反對,惟仍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到銅鑼灣一帶集結,期間27歲售貨員破壞英皇集團的鐘錶及珠寶店。案件原定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但被告在開審前承認3項刑事損壞罪,求情指明白破壞絕不可取,表示願意向涉案店鋪賠償9萬7千多元。被告須還押至6月1日判刑,以等候法庭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2020年7月1日有人於銅鑼灣上街反對《港區國安法》,但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3間涉案店鋪的員工鑑於有示威活動進行,遂於下午提早收舖,其後分別獲告知有設施損毀。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曾以筆狀物體壓向其中一間店鋪的一道玻璃,另有片段拍得他全貌和逃走路線。被告在7月10日被捕,警方搜屋時另發現波子等物品,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指,被告先前擔任區議員助理,深入了解地區事務,他案發後感到十分後悔,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並呈上過百名街坊的聯署,以證其樂於助人。被告父母則指他不介意議助薪酬微薄,是真心有志於服務社區。

被告麥烈誠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羅素街8號英皇鐘錶珠寶中心地下勞力士、50至52號百達翠麗外及灣仔軒尼詩道288號英皇集團中心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英皇鐘錶珠寶有限公司的玻璃窗,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他原另被控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同年7月10日,在沙田排頭街排頭街一單位內保管11支玻璃器、一把彈叉及8粒波子,此兩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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