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遭校方收回民主牆及布告板使用權 嶺大學生會促交代原因

2022-05-01 15:16

嶺南大學。資料圖片
嶺南大學。資料圖片

嶺南大學學生會幹事會表示,上周三(427日)突然收到學生事務處職員來電,指總務處決定收回上月口頭承諾可作裝修期臨時存倉空間的各課程聯會於康樂樓一樓之會室,並終止學生會民主牆及布告板的使用權。

幹事會在社交媒體Facebook專頁發文指,現時離正式收回學生會轄下組織場地及設施使用權僅餘數天,學生事務處提供暫存物資的紙箱上周一(425日)方送抵,原定可於數日內存放物資於一樓,學生會成員頓時感到無所適從,要求延長遷出限期及查詢原因。

不過,幹事會稱,學生事務處職員指他們僅負責轉達總務處的訊息,無權決策,故爭取延長限期等安置的安排,須學生會自行向總務處查詢;但總務處表示,直至遷出限期前一日,即56日才有時間與學生會開諮詢會議。

學生會今年28日曾接獲校方書面通知書,指終止學生會與校方2019年簽訂的《場地使用協議》,在協議規定的3個月通知期後,即本周六(7日)收回學生會的場地使用權,屆時須撤離所分配的辦公空間,以重新裝修劉李婉嫻康樂樓及分配辦公空間予不同學生組織。

幹事會表示,有關通知書的內容並無清晰訂明學生會場地使用權的範圍,亦沒有提供任何過渡或安置安排,更未知終止使用權是暫時抑或永久,裝修工程完成後會否與學生會簽訂新的場地使用協議。是次最新決定僅以學生事務處職員WhatsApp及致電通知,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形容消息難以得到百分百肯定及核實,雖於上周四(428日)以電郵向總務處查詢有否書面通知及公告,惟仍未有回覆。

嶺大發言人表示,根據大學2019年與學生會簽訂的「大學場地使用協議」中的條款,雙方可於三個月前通知對方,終止協議。大學於2022年2月8日正式通知學生會,終止該協議,並將於2022年5月7日收回所有包括在協議內的場地使用權。大學已通知學生,如未能於限期前遷出,可向大學申請延期及存倉。大學稍後會根據實施需要,重新分配該等場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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