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命案|稱女兒「變咗」餵食安眠藥割手腕 狠母認誤殺候判

2022-04-26 13:20

50多歲母親(小圖)企圖跳樓獲救送院。資料圖片
50多歲母親(小圖)企圖跳樓獲救送院。資料圖片

天水圍天恒邨4年前發生倫常慘案,患抑鬱症的50多歲母親因為「覺得個女變咗」,讓16歲女兒喝下50粒安眠劑、抗抑鬱藥及紅酒等混合藥水,再拿水果刀割女兒手腕,母親危坐窗邊企跳時被鄰居發現,警方遂揭發女兒倒臥在房當場死亡。她在警誡下指「我殺咗佢,我都唔想做人,我都有鎅自己」,法醫剖屍後確定女兒的主要死因是在藥物影響下被掐頸。她今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因受減責神志失常影響而改認一項誤殺罪。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把案件押後至5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感化報告。

54歲無業女被告郭蓮彩今在高等法院承認於2019年10月10日,在天水圍天恒邨的住所內,誤殺16歲女子徐樂頤。案情指,當日早上鄰居經過被告住所時,目擊她危坐窗邊使用手機,企圖跳樓,警方接報後破門入屋,發現地上有血跡,枱上有自殺遺書、一些藥丸及一碟煎午餐肉,亦發現女死者在床上仰卧,被蓋上被子,右手腕在4厘米長的深切刀痕,已沒有脈搏跳動,床邊有一把沾染上血跡的20厘米水果刀。

被告送院治理後不斷自言自語,當中提到:「我殺咗我個囡,我想同佢一齊死」、「被割真係好痛,佢啱啱一定好痛啦,點解我要咁做?」、「我唔係再生存落去啦」、「如果我死咗就無人照顧佢」、「點解用藍色手巾掩面唔會死嘅?」、「點解佢食咗咁多安眠藥都識郁嘅?」、「佢係唔係唔想死㗎?點解我要咁做」等。她被捕後在警誡下說:「我覺得個女變咗,所以我俾咗啲安眠藥佢飲,跟住用生果刀殺佢」,「我殺咗佢,我都唔想做人,我都有鎅自己」。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自己當日把50粒安眠藥、其他抗抑鬱藥物及紅酒溶於熱水,倒出一半予女兒飲用,女兒指該混合藥水十分難喝。被告解釋自己殺害女兒是因為她們兩母女都病了,地球空氣質素又差,令被告變得無助。被告指自己沒有錢支付女兒的醫療費,希望自殺以離開塵世。被告承認趁女兒睡覺時以水果刀切割女兒手腕,但被告聽到女兒說十分疼痛。而被告指女兒想食午餐肉,她為女兒煎午餐肉後,發現女兒已去世。

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一直情緒不穩、身體不適及失眠。她曾多次以剪刀或服用過量藥物企圖自殺,壓力源於婚姻破裂、育兒困難及感情問題,多年來獲處方安眠藥及抗抑鬱藥。被告在案發前因女兒墮入愛河而擔心女兒,而被告在案發時是受嚴重的抑鬱症和精神病症狀所影響。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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