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及2地產代理涉報細樓價詐騙房貸 押6月中再訊

2022-04-21 11:46

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8歲準買家及2名地產代理涉串謀虛報沙田一個物業的成交價低於1000萬,以獲取銀行八成按揭貸款。3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買家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38歲被告劉天源報稱保險公司職員,40歲何東雄及37歲黃文燕同為名城地產的地產代理。3人被指於2020年1月9日至3月31日期間,與馮美儀一同串謀詐騙提供物業按揭貸款的銀行,即不誠實地訛稱大圍「名城」某單位的成交價為1000萬元,而實際成交價是1050萬元,導致銀行向劉批出八成按揭貸款。

劉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或約於2020年2月6日,就物業成交價作出相類虛假陳述,誘使稅務局就其徵收較低的從價印花稅,即少收18750元。

事發於2020年1月至3月期間,劉為該物業的準買家,何及黃應劉要求與賣方議價。據金管局指引,若買家購買的住宅物業價格低於1000萬元,最高可獲八成銀行按揭貸款,若高於則只能獲五成按揭。3人涉嫌與賣方一同串謀詐騙提供物業按揭貸款的銀行,即不誠實地訛稱上述物業的成交價為1000萬元,而實際成交價是1050萬元。廉署調查顯示,劉涉嫌以現金向賣方支付樓價餘款50萬元。其後成功向2間銀行申請八成按揭貸款,並接受了其中一筆800萬元的貸款。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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