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趙家賢耳案|持刀漢4項蓄意傷人及襲擊罪成 判囚14年半

2022-04-19 11:34

52歲患抑鬱症的男子陳真2019年於太古城中心外突然拿刀襲擊二人,又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陪審團去年裁定他3項蓄意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成。法官張慧玲今於高等法院聽畢辯方求情後,判陳真監禁14年半。

張官判刑時表示,陳真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的事件非常野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趙被咬甩左耳後情緒失控激動大哭,相信難以想像自己的耳朵被他人咬甩,而且趙的左耳外廓變黑壞死需移除,配戴假耳亦有不便,即使普通掛耳口罩亦不能佩戴,只能把口罩綁緊在頸後。

本案4名受害者的傷勢如下:男事主溫浩倫被陳真拿刀劏肚後送院時情況危殆,送往深切治療部插喉治理,傷口需要縫多針,留醫6日後才能出院;溫太梁碧琪背部身中5刀,事後需接受臨牀心理學家治理;趙家賢左耳廓遭咬甩,重新駁回終不果;梁碧琪堂姐梁瑩瑩被陳真拿背包打至倒地,再遭拳打腳踢。

根據4人的創傷報告所指,4人均患有創傷後遺症。溫浩倫變得高度戒備、煩躁、不時有侵略性想法;梁碧琪每逢見到丈夫身上的疤痕便會憶起事件,但經過心理輔導後精神狀態好轉;趙家賢質疑如此悲劇為何發生在其身上,永久失去左外耳後需安裝假耳,其耳朵感測聲音方向亦有困難,案發後難以集中精神,趙指自己被冤枉捏造是次事件而感到難過,現涉違反國安法還押期間亦有接受心理輔導;梁瑩瑩指她現時看到任何人揹著背包走向她也令她十分害怕。

張官判刑時指,陳真自稱沒有政治立場,但觀察案發環境所顯示,似乎陳真是與受害人持不同政見,而發生言語衝突,才會引發本案的傷人事件。張官信納陳真當日獨自行事,受酒精影響,亦是沒有預謀的突發性行為,但不認為事件是受其抑鬱症所影響。陳真有酗酒及自殘歷史,但他出院後則再次酗酒,精神科醫生認為他毋須入住精神病院接受長期治療,但需接受心理輔導學習管制脾氣,重犯機會屬中等。

張官把4罪的量刑起點訂為監禁18年,認為4名受害人向陳真民事索償令陳家有財政損失,則完全是陳真傷人所導致,所以他賣屋賠償受害人並非求情理由,但考慮到陳真事後被多人「私了」,受到相當嚴重的傷害,需做手術開腦插導管,其家人亦受到滋擾,酌情扣減判其監禁14年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陳真在廣東省成長,1988年移居美國夏威夷經營小生意,但2004年生意失敗致精神困擾,2010年移居香港靠積蓄生活,與妻子及就讀中二、患自閉症的小女兒同住在太古城,而陳真因失業而情緒低落,曾入住精神病院治療,一直服用抗抑鬱及癲癇藥物,不時有淺睡、不能集中精神的情況,亦有酒精依賴症候群。辯方形容陳真為「住家男人」,日常在家煮食、到超市購物、做家務,沒有政治立場,亦沒有參加示威活動。

辯方指陳真希望向4名受害人真誠致歉,自知對4名受害人造成不能磨滅的創傷。陳真太太的求情信提到陳真犯案後十分自責,提到她相識陳30多年來,陳即使在飲酒後亦從來沒有對她或他人動手。惟張官質疑陳太為丈夫求情而隱瞞事實,引用陳的精神報告指,陳太曾一覺睡醒後發覺丈夫拿刀指向她喉嚨,她受到驚嚇後報警處理,陳進而入住精神病院。張官指此舉明顯顯示陳真有暴力傾向,反問「唔通真係割頸先算(動手)咩?」

陳太在信中亦提到事發後她與女兒均被「起底」,令她們有家不敢回,女兒更不敢上學,幸好有朋友願意冒險收留她們。而且4名受害人向陳真提出民事索償,被陳真咬甩左耳的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已庭外和解,陳家當時賤賣太古城銀柏閣單位,向趙賠償了190萬港元。陳的友人則在求情信中指出,陳真為人大方得體、客氣有禮、和藹可親,認為本案與他人認識的陳真大相逕庭。另外,陳真在案發前數月已簽署自願捐出遺體予中大醫學院研究抑鬱症的成因及治療方法,因而獲得感謝狀。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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