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用消費券「踩界」投資 購虛幣出售博增值
2022-04-07 07:47
政府今日發放新一輪五千元電子消費券,坊間普遍預料市民的消費意欲比過去下降,有市民密謀發掘「另類投資」保值,如購入價格穩健上升的黃金、可保值的評級紙幣。有金行指已有市民在上輪消費券獲利兩成,預期今輪有更多人買入。不過,當中部分「投資」卻處於「灰色地帶」,如有人以消費券在虛擬貨幣兌換平台購入加密貨幣,以兌換現金或待升值,疑有違消費券不適用於金融產品的原則。有非法綫上賭博集團則看準市民對現金的渴求,以買賣動漫周邊產品作掩飾,力吸市民以消費券兌換現金或換取賭博平台的「積分」,企圖令公帑變為不法資金。記者 林家希 關英傑
本港疫情稍為回落,惟每日確診個案仍然維持逾千宗,在疫情尚未消退之際,坊間預料消費券的效力不如去年強勁,零售業及餐飲業亦預測,今輪消費力會率先落入防疫用品及日常用品等民生類別,對振興業界作用不大。近日網絡上的討論亦多轉向將消費券轉換作「資產」,有KOL在網上頻道上載短片,大篇幅介紹如何購買虛擬貨幣作為投資保值。
虛幣平台去年生意增五成
記者經調查後發現,至少有兩個虛擬貨幣兌換平台曾在社交平台以「消費券」作宣傳。平台Coingaroo創辦人盧啟泰承認,去年已供市民以消費券購買加密貨幣,指該公司在去年首輪及次輪消費券派發期間,生意分別較平日大增三成及五成,更帶動其後的生意增幅。宣稱在全綫九家門市均接收八達通消費券的虛幣兌換平台「一宗」,其旺角店負責人亦指,去年兩輪消費券推出後,生意上升約百分之五至十。
消費券不適用於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但加密貨幣意外成為漏網之魚。有心人可通過上述平台的門市,將消費券兌換為泰達幣(USDT),其後可選擇向他人出售換取現金,或將泰達幣轉換為比特幣(Bitcoin)和以太幣(Ethereum)等加密貨幣。有行內人估計,若市民自去年首輪進行兌換,持貨至今估計已獲近千元收益,但若從第二輪才購買,則會面臨虧損,指虛擬貨幣價格波幅大,非穩賺不賠。
趁金價升賣出賺兩成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批評有關方式不妥,同時違背消費券原意。他解釋,政府推出消費券,是希望藉此帶動本地消費,加速經濟復甦,只能用於本地餐飲、零售、娛樂設施及公共交通等,認為政府需要正視問題,並向市民清晰表明消費券可否用於投資加密貨幣。
相較於無形資產,有市民更傾向購入有形的黃金。記者以客人身分向一家接受以消費券付款的金行查詢,職員指近日有不少市民致電查詢交易事宜,更即時作出預約,消費券派發首日的預約名額幾近額滿。另有金行表示,有配合消費券推出連串購物優惠。
帝鋒金融集團在上輪已有消費券的相關計畫,該公司董事總經理李俊亨指,當時生意上升近三成,市民多購買金條和收藏性高的銀幣,適逢金條價格早前升上高位,相信市民若及時賣出,已賺取兩成回報。他指,現時五千元約可購入十克金條,又指一般金行的黃金售價由數百元至數千元起跳,相比連鎖金行普遍逾萬元便宜,預計能吸引更多市民選購。
冬奧紀念鈔有百多元「水位」
除了黃金及虛擬貨幣,近年流行的評級紙幣,亦成消費券的另類出路。經營郵票及評級紙幣買賣的易谷收藏負責人陳有鋒指,評級紙幣售價有平有貴,即使平貨亦有一定水位,上星期起已有熟客着其預留心儀紙幣,並預告「等下星期出咗消費券至嚟畀錢啦」。他續稱,去年政府推出兩輪消費劵,的確帶動生意增長,「始終大家手頭鬆咗」,整體生意增加兩成,當中以八月第一輪增幅較明顯。他預計今日再推消費券,生意可望錄得兩成增幅。
陳有鋒指評級紙幣一向有人收藏,但其價值難有準則,經專業評級機構審定的評級紙幣有劃一標準,市價由十多萬元,到三四百元都有。他舉例,近月熱賣的中國銀行(香港)北京二○二二年冬奧紀念鈔票,面額二十元的紀念鈔,單張原價一百三十八元,經評級後最基本質量的可售四百元,扣除一百多元評級費及原本售價,仍有一百多元「水位」,算是不錯的小額投資。
另一家出售評級紙幣的店鋪負責人說,不少市民買入評級紙幣作投資,又指上輪消費券期間,有客人要求店家收取比物品售價更高的消費券,如購買價值一百元的物品時,向該店要求在八達通扣款一千元,並幫忙「套現」九百元,他拒絕並在往後交易前,聲明不作「套現」。
動漫貨品掩飾 送積分贏現金
此外,有非法綫上賭博集團看準市民對現金的渴求,以「接受消費券充值」招客。記者在社交平台發現相關宣傳,並佯裝客人與該賭博平台的客戶服務人員取得聯繫。該人員稱,只要經其網站註冊,及經其位於旺角的店鋪,即可以五千元的消費券換取七折、即三千五百元現金,或者換取價值六千元的網上「遊戲積分」,指以「積分」投注後可贏取更多現金。
記者詢問會否違規,該人員指「到時會畀一件動漫相關嘅貨物你」,強調「正常購物,遊戲積分只是贈送」,又稱「即場交收,保證唔會走數」等。據該人員透露,該賭博平台首次推出有關「優惠」,暫未清楚「優惠」何時完結,另又指上輪亦有少數賭博平台聲稱可收消費券,惟不知對方說話真偽。
買賣若無消費 或涉串謀詐騙
大律師陸偉雄強調,若不存在消費,買賣雙方,連同協助或鼓勵參與的中介人,都可能干犯串謀詐騙,若罪成最高可判囚十四年,另根據《賭博條例》,參與非法賭博,最高可被罰款三萬港元及監禁九個月,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政府發言人表示,消費券計畫不可用於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各營辦商會跟進懷疑違規商戶,包括將其列入黑名單,供政府考慮把有關商戶剔除於計畫之外,並按情況考慮中止向有關商戶提供服務。另外,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詐騙等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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