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政府放寬限聚規定 容許參選人有條件辦室內聚會
2022-04-02 21:31
特首選舉提名期將於周日(3日)開始,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已行使權力,准許「行政長官候選人」在4月3日至5月8日期間,舉行群組聚集或多戶聚集。
其中,在4月3日至4月23日(或資審會就候選人的資格作出裁定當日,以較早者為準)期間,任何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人士,將獲准許舉行與選委會委員之間與選舉相關的聚集。然而,若某聚集最終並沒有任何選委會委員出席,則不屬獲准許的聚集。
至於在4月23日(或資審會就候選人的資格作出裁定當天,以較早者為準)至5月8日期間:獲資審會裁定提名有效的特首選舉候選人,將獲准許舉行與公眾之間與選舉相關的聚集。
有關准許只適用於在受《第599G章》規限的公眾地方內進行的室內聚集,而不適用於戶外的群組聚集。
政府發言人指,特首選舉情況的特殊性毋庸置疑。候選人在完善選舉制度下,須獲得選委會不少於188名委員聯合提名,且上述5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豁免候選人與選委會委員的聚集,可確保委員在作出提名及投票時,對候選人有充分的認知,以作出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決定。
另一方面,考慮到特首的重要憲制地位,而今次選舉亦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場特首選舉,候選人需要進行競選活動,向香港社會(包括全體香港市民和選委會委員)宣傳其政綱和理念。整個競選過程體現新制度具有廣泛代表性,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社會整體利益,讓選委及廣大市民充分了解候選人的施政方針,亦可令政府日後施政更為順暢。因此,有關豁免符合公眾利益,亦有必要性。
另外,獲豁免的活動須遵守一系列規定,包括所有出席人士在活動期間均須佩戴口罩;不可提供食物或飲品;聚集須恪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599F)、「口罩令」(599I)及「疫苗通行證」(599L)中的要求。除《599F》、「口罩令」及「疫苗通行證」要求外,主辦單位在籌備活動時須跟從衞生防護中心發出的「給主辦大型集會的單位預防 2019 冠狀病毒病的健康指引」
另外,活動主辦單住應安排為出席人士量度體溫,並只容許體溫低於 37 度的人士進場;並應就所有活動備好清單,包括出席紀錄及所有出席人士的聯絡資料。如有需要,主辦單位應提供清單予政府部門作追蹤接觸者之用。
更多第5波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