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口罩爭執兼誤導警員 前區議員葉子祈判囚8個月獲緩刑罰款8萬

2022-04-01 12:17

被告葉子祈。 資料圖片及網圖
被告葉子祈。 資料圖片及網圖

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在去年5月涉在巴士上脫下口罩與乘客爭執,並向警員稱自己患有焦慮症及呼吸困難而不能戴口罩,被控誤導警務人員、公眾滋擾、故意阻撓巴士司機及違反「口罩令」4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早前因被告染疫和等候背景報告等原因4度押後判刑。裁判官杜浩成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誤導警員和違反防疫規例損害公眾利益,遂判監8個月,緩刑30個月執行,另罰款8萬元。

杜官指,被告不尊重刑事司法,更具明顯的潛機鼓勵他人犯法,續指所有人有權不認同政府的防疫措施,但沒有權違法。就誤導警務人員和公眾滋擾罪分別判囚4個月及6個月,其中2個月同期執行,即共判囚8個月。另就4項控罪合共判罰8萬元。杜官指控罪嚴重,但考慮到求情及被告已在收押所還押44日的特殊情況,將刑期緩刑30個月執行。

被告葉子祈。
被告葉子祈。

辯方表示,因被告染疫感化官無法到訪收押所,故不再等候索取背景報告,並呈上多封求情信。被告在親撰的信件稱他對犯案感後悔和羞愧,認為自己天真愚昧,令母親憂心。他希望早日服刑完畢以貢獻社會和照顧病母。

27歲被告葉子祈被控於2021年5月7日,在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沒有佩戴口罩。他另被控於同日在將軍澳隧道796C巴士上沒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責任,對公眾造成滋擾,而這種疏忽的後果是危害公眾的健康與舒適;在巴士轉乘站提供虛假資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不佩戴口罩,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的目的,以企圖誤導警員;及故意妨礙、阻撓或或分散司機的注意力。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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