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林傳龍控母追屋案重審勝訴 官令林母交還涉案單位

2022-03-25 17:43

謝巧玩(左);林傳龍(右)。 資料圖片
謝巧玩(左);林傳龍(右)。 資料圖片

有「鋪王名醫」之稱的林傳龍,早年入稟控告其母親謝巧玩,追討由母子聯名持有、父母現居的藍田滙景花園單位,聲稱母親僅以信託形式持有該單位,要求母親交出物業,其後敗訴。林傳龍不服上訴,案件發還重審。經重審後,法官徐韻華今午於高等法院公佈判詞,判林傳龍勝訴,接納其說法,認為置業之時母子間均抱有共同意向,即林傳龍才是物業唯一實益擁有人,謝巧玩3年後背棄原意,聲稱持有物業實益,不合情理。徐官依此命令謝巧玩交還涉案單位,宣佈其僅以信託形式持有單位,須歸還名義業權,償還自2012年佔用單位起期間至少122萬租值收益,兼付訟費。 

林傳龍2014年原審敗訴後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2年後裁決指原審法官犯下兩個錯誤,分別是誤解林與母親聯名持有單位是為了得到利息優惠,而根據林的證供他是為了讓銀行批出按揭貸款。繼而,原審法官亦誤解「自住」的意思,根據銀行向林表示,若林非住在單位內,則不能達成「自住」,便不能批出按揭貸款,故林才登記與母親聯名持有單位。但原審法官卻認為只要有其中一名家庭成員住在單位內,便能構成「自住」。 上訴庭表示沒有機會聽取證人供詞,對本案未能有任何發現,故決定下令發還重審。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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