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援助金|即日起接受申請4月12日截止 需符6大條件
2022-03-23 10:15
「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由今日起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4月12日,為因第五波疫情而失去工作的人士提供協助。
全職或兼職僱員及自僱人士均可申請計劃,可由今日起可由透過「臨時失業支援」計劃網站提交網上申請,合資格人士將每人獲發一筆過10,000元。申請人如須專人協助,亦可以今日起透過熱線(183 6128)預約前往特定服務中心。
計劃申請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
(1)持有效香港身份證;
(2)於去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滿18歲;
(3)由去年10月1日至提交申請當日通常居住在香港;
(4)曾於去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這3個月期間,至少一個月在香港工作,而所有工作的每月總收入一般介乎2,700元至30,000元;
(5)其就業狀況為:
於提交申請前的至少連續30天內(包括提交申請當日)沒有就業;或
現受僱於下列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限的處所,並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而於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包括提交申請當日)─
(i)因應第五波疫情而現須關閉的表列處所(即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夜店或夜總會、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按摩院、體育處所或泳池);或
(ii)須關閉或經營受限制的餐飲業務處所(如酒吧、酒館或餐館);及
(6)在提交申請時並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受助人,以及並非受惠於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其他指定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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