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離世者大部分期限內獲死亡證 公院酌情提供地方瞻仰遺容

2022-03-22 17:50

政府指當局可在限期內向新冠離世者發出死亡證等文件。資料圖片
政府指當局可在限期內向新冠離世者發出死亡證等文件。資料圖片

本港在新冠第5波疫情下錄得多宗患者離世個案,衍生出殮房空間不敷應用、棺木供應緊張、殮葬安排延誤等問題。食物及衞生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提問時引述醫管指,雖然3月上旬死亡數字增加,但絕大部分死亡個案可在標準時間,即1至3天內,獲發由醫院駐診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及醫學證明書。

醫管局指,為方便親屬盡早從簡完成先人的身後事,公立醫院在情況許可下會提供地方,供有需要人士在合理時間內,進行簡單先人化妝、裝身及瞻仰遺容的喪事。

食衞局又表示,需轉交死因庭跟進、臨床解剖,及其他個別需時較長或特殊的個案,家屬如有需要,可向醫院的死亡文件辦公室或病人聯絡主任查詢及尋求協助。其餘一般確診者家屬須於辦公時間內,攜同上述兩證明書,親身到由食環署、入境處及衞生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辦理死亡登記,及後須再透過各醫院的死亡文件辦公室或總務部,預約領取遺體時段,而領取遺體時必須攜同相關文件。

另外,當局為加快處理於急症室死亡並被移送至遺體儲存設施的個案,警方會協助衞生署聯絡家屬處理認屍工作。現時警方已陸續通知家屬,安排進行相關程序,並會提供聯絡電話,供家屬查詢之用,家屬由周一(21日)起可經警方安排下,前往遺體儲存設施壟行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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