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認強姦及兩項亂倫判入教導所 官斥為發洩性慾摧毀親妹一生

2022-03-22 11:45

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判刑
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判刑

兩兄妹在2019年3度性交,妹妹發現停經後求醫,才驚覺自己懷孕22周,最終進行墮胎手術。現年19歲的親兄早前承認一項強姦罪及兩項亂倫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判刑,邱智立法官指,青少年對性好奇十分自然,惟絕大部分人都不會利用親妹作為洩慾對象,直斥被告為發洩性慾而摧毀親妹的一生。不過法官認為,報告建議被告接受輔導,純粹監禁式刑罰未必對其有幫助,判他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受害親妹X的兄長,不但沒有好好盡責保護及教導X,更利用兄長之便性侵她,嚴重違反誠信。X事發後懷孕、接受人工流產及後續手術,身心受創,顯然事件在X心中留下難以抹滅烙印,將影響她的成長及今後生活,被告為發洩性慾而摧毀X的一生,應該感到羞恥及慚愧。青少年對性好奇十分自然,惟社會期望他們能夠控制慾望,而絕大部分人都不會利用親妹作為洩慾對象。

但法官認為,被告在破碎家庭長大,令他得不到父母適當照護及輔導,對其成長必然有深遠的不良影響,相信與他犯案有一定關係。再者,被告本身亦有邊緣智商、ADHD等問題,需要接受輔導,單純的拘禁式刑罰未必有幫助。法官坦言,不希望看到被告因為得不到適當輔導,服刑後性態度沒有改變,因而重蹈覆轍,成為一個性罪犯。考慮到被告年輕、家庭背景及個人問題,法官判被告入教導所,相信他服刑期間接受輔導,有助其建立正確性觀念,及將來重新融入社會。

被告L.H.H.在2002年出生,案發時為年僅16歲的中三生,親妹X在2004年出生。心理及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自小六開始便浸淫於色情刊物中,並有頻繁自瀆的習慣,加上智力屬於邊緣水平,自制能力較低,建議他接受心理輔導,及避免單獨與X相處。X的心理創傷報告則指,X事發後患上嚴重的創傷後遺症,強烈逃避回想起被性侵的回憶,對被告感到恐懼。由於雙親離異前,父親對母親施暴,令X對於母親是否能夠在危難中保護自己缺乏信心,心理學家建議X與母親一併接受心理輔導。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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