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消息|「疫苗通行證」第3階段提前5.31實施 限期前須打齊3針

2022-03-20 13:52

「疫苗通行證」第3階段提前5月31日實施。資料圖片
「疫苗通行證」第3階段提前5月31日實施。資料圖片

政府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以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訂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安排。具體調整包括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縮短「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2和第3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及更新曾新冠康復者「疫苗通行證」的接種疫苗要求。

政府表示,「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630日起提前至530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

政府指,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種第2和第3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9個月縮短至6個月。接種第2劑疫苗後未滿6個月的人士,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2劑疫苗後6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另外,因應專家的建議,政府就「疫苗通行證」對康復者的接種要求作出更新,包括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2或第3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6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六個月,而感染前未曾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在第一階段期間(即429日或以前)接種要求不變,即須接種第一劑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六個月,而感染前亦已接種一劑疫苗的康復者,在第一階段期間(即429日或以前),「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政府提醒,在第2和第3階段期間(即430日起),康復滿6個月後,需要接種第2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接種第2劑的要求並不適用於接種了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17歲康復者,並指現正進行相關系統提升,供陽性測試結果載錄於政府電腦系統的康復者於稍後時間經網上領取康復紀錄二維碼,及將康復紀錄加入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內,預計5月推出,政府會適時公布詳情。屆時康復者可以出示符合接種要求的疫苗接種紀錄或有效的康復紀錄二維碼,以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需要掃描二維碼的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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