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王光榮與區議員程振明涉套丁呃地政總署 准保釋7月杪再訊  

2022-03-16 16:02

王光榮(藍衫)及程振明(白衫)今日提堂。
王光榮(藍衫)及程振明(白衫)今日提堂。

廉政公署早前調查元朗一個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拘捕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和元朗區議員兼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2人涉嫌在14年間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向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套丁),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今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押後至7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不反對保釋,王及程分別獲准以50萬元及2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住在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每月到警署報到2次。

王光榮和程振明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王光榮和程振明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王光榮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榮佳)負責人,程振明則是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廉署調查顯示,程振明約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一個在水蕉新村內的丁屋物業項目。後來約於2005年3月,由王光榮控制的榮佳與程振明達成協議,委派程振明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程振明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於上述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丁屋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出售予公眾。後來,榮佳就該私人屋苑售出的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被告依次為72歲事務律師王光榮及65歲區議員程振明,被指於2005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一同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丁屋的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他們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請人均為位於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並就該土地地段申請建屋牌照;以及涉嫌虛假地表示,上述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其土地地段或其任何權益;而且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根據上述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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