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勳指修例後城規流程可加快2年 北部都會區10年內基本完成

2022-03-16 15:28

劉國勳認為,修訂後整個都會區相信可於10年內基本完成,15年內成熟運作。資料圖片
劉國勳認為,修訂後整個都會區相信可於10年內基本完成,15年內成熟運作。資料圖片

就發展局建議修訂城規條例,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修訂後可將整個城規流程加快2年至2年半。

就政府計劃發展北部都會區,他認為,相信在修訂後整個都會區相信可於10年內基本完成,15年內成熟運作。

就未來10年的房屋供應,劉國勳指出,由於首五年的項目已踏入私工階段,故相信修訂後將主要加快未來5至10年的供應量,涉及約22萬單位。

就政府建議,《收回土地條例》下有權利提出反對的人限於擁有土地權益或土地使用人,而賠償金額不是有效的反對理由。劉國勳指出,由於收地賠償涉及私有產權,因此建議政府審慎處理。

就政府建議,檢討現時城規會在審議申述及邀請申述人出席會議方面的安排(例如城規會可否只按實際需要邀請個別申述人出席會議回應問題)。劉國勳指出,政府需要列出邀請市民出席的準則,解釋清楚甚麼人能夠出席,確保整個流程公平及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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