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事主證供多處矛盾  「理大廚房佬」非禮罪名不成立

2022-03-15 17:18

被告施漢恆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被告施漢恆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留守校園煮食而被稱為「理大廚房佬」的施漢恆,涉於去年3月在其家中以「睇手相」為由吻和摸女友人的胸部,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結。暫委裁判官許友迪指,事主證供多處前後矛盾,對於被摸胸情節及案發前後的事有動搖,並非誠實可靠證人,裁定施罪名不成立。

許官裁決指,事主X描述的非禮情節在盤問及主問時均有差異,例如將被告單膝跪低改為坐在她大腿上。X對案發前後發生的事前後不一,她上周在盤問時稱,記不清到達被告家中前在西九龍中心後樓梯發生的事,今日卻改稱近日「閉門思考」後終記起被告曾問可否摸她的胸,並指她拒絕但遭被告緊抱及伸手入衣服內摸胸。許官指摸胸的要求特殊,難以相信X會忘記,認為她或是想隱瞞對話而稱不記得,並非誠實可靠。

許官又指,X的男友供稱X案發後到他家中過夜,沒提及被非禮一事,也沒察覺她有異樣,不解X被非禮後的反應。許官亦指,X在被後樓梯被摸胸後大驚,之後卻跟被告回家,或因為要工作而無法報案的說法不合常理。另外她在作供時被問及簡單問題,仍要停頓良久才回答,裁定她證供的存疑,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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