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不力東莞爆發聚集性疫情 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黃守應等6人被免職

2022-03-13 10:07

由左至右為:黃守應、王長青及畢洪波
由左至右為:黃守應、王長青及畢洪波

內地新冠肺炎疫情升溫,3月1日,東莞市大朗鎮發生聚集性疫情。疫情的發生,暴露出東莞市重點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漏洞,部分黨員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經廣東省委和東莞市委研究決定,免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黃守應等6人職務。

被免職的包括:免去黃守應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職務;免去王長青東莞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職務;免去畢洪波東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免去陳福坤東莞市大朗鎮鎮委書記職務;免去方德佳東莞市大朗鎮鎮委副書記、鎮長職務;免去張何東莞市衛健局副局長職務,以上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正在同步進行。

另據東莞市衛建局通報,12日,東莞市大朗鎮新增2宗本土確診,新增10宗本土無症狀感染者(大朗鎮6宗、松山湖園區3宗、東坑鎮1宗),均已送定點救治醫院隔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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