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屯門衝突|髮型師助理暴動襲警等3罪成 判囚4年
2022-03-08 11:22
2019年國慶日屯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聚集塗鴉撒溪錢,向警方投擲雜物,亦有人嘗試「搶犯」,23歲髮型師助理稱為拯救被制伏女友而衝向警員,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襲警等3罪罪成。法官高偉雄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指拯救女友一說置法律於不顧,與以私人方式解決糾紛的人無異,其行為亦激化其他示威者向警方使用暴力,終判囚4年。
高官引述被告稱為拯救被制伏女友而衝向警員,然而被告沒有向感化官披露緣由,故高官對此有保留,再者此舉置法律於不顧,與以私人方式解決糾紛的人無異。高官續指雖然被告非帶領或號召角色,暴動沒有預謀,為時僅十數分鐘,大部份暴力行為亦在被告被制伏後才發生,惟警民對峙期間被告行為激化其他示威者向警方使用暴力,襲擊警員,潑灑腐蝕性液體造成9名警員及記者受傷,大會堂周邊設施遭受嚴重破壞,招致逾120萬維修費,加上被告帶備噴漆和襲警,故暴動罪判囚4年。而管有噴漆意圖作非法用途及襲警罪分別判囚6星期及3個月,刑期與暴動罪同期執行。
被告葉浩軒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屯喜路3號屯門大會堂文娛廣場外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襲擊警員14159,以及管有兩支噴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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