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鄧忍光:已宣布參選者不能保留經費至延後之選舉

2022-03-03 11:32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資料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上月宣布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法推遲3月底的第6任行政長官選舉至58日舉行。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審議有關規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表示,《基本法》列明行政長官5年一任,特區政府並無任何權限改動,故無限期押後選舉將有風險。他又強調,政制局在香港有約有90人,除孕婦及身體不適者外,9成半人均在抗疫,正是盡一切力量。

鄧忍光表示,早前已宣布參選者若已動用選舉經費,將要呈交作出申報,強調申報義務並非「一筆勾銷」;若選舉延期後仍想參選,相關已動用的費用則不會計算入新的選舉經費。

他指,不同參選人使用經費的節奏可能不同,因此不會容許參選人保留經費到延後的選舉,否則會造成極大公平。他又表示,若參選人曾公開籌款,須按法例將未動用的款額,捐給慈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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