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款外置充電器有引致燒傷潛在危險 海關籲停用

2022-03-01 11:21

海關提醒市民,留意2款外置充電器有引致燒傷的潛在危險,為安全起見,市民應停止使用。政府新聞處
海關提醒市民,留意2款外置充電器有引致燒傷的潛在危險,為安全起見,市民應停止使用。政府新聞處

海關提醒市民,留意2款外置充電器有引致燒傷的潛在危險,為安全起見,市民應停止使用。

海關人員早前進行巡查並試購6款外置充電器作安全測試,結果發現其中兩款在使用無線充電功能時,如有物件放置於充電器和被充電裝置之間,充電器會出現過熱情況,未能通過燒傷測試,因而不符合國際相關安全標準。

海關人員其後採取行動,從一間零售商及一間批發商檢獲其中一款共80個懷疑不安全外置充電器,並向有關零售商及批發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該兩款外置充電器。

除搜查涉案零售商和批發商外,海關人員亦到全港各區進行巡查,暫沒有再發現該兩款產品出售。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建議市民,於選購及使用外置充電器時,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 選購由商譽良好的品牌原廠生產並設有短路保護裝置的外置充電器,包括防止過度充電、過高電流及電池溫度保護裝置,以及配置原廠正貨的充電線;

2. 將外置充電器放置於空氣流通的地方充電,以避免阻礙電池散熱,增加電池短路着火的風險,正在充電的裝置亦不應擺近衣物等易燃物品;

3. 避免長時間充電。當外置充電器完全充電後,應拔走插頭;

4. 避免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時,同時利用外置充電器為手提電話或其他裝置充電,以免充電器超出負荷,引致燃燒;及

5. 進行無線充電時,切勿放置任何物件於充電器及被充電裝置之間。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消費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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