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僱傭條例 百宇集團及董事被判罰8.3萬元
2022-02-28 17:50
百宇集團企業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依時向兩名僱員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4.5萬元,而該公司的董事亦於早前承認有關控罪,被判罰款3.8萬元,即合共被判罰款8.3萬元。此外,法院亦命令該公司及董事須經法庭向有關僱員支付尚欠的款項,合共約11.1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兩名僱員的工資期屆滿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涉及款額共10.2萬元。另外,上述公司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14天內,根據判令向該兩名僱員支付款項,涉及款額合共約11.1萬元。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董事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守《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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