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葵青遊行|8人被控串謀暴動無業女准保釋 4還柙男收押所爆疫續缺席

2022-02-15 16:37

由左至右:鄧可盈、陳慶龍及潘世傑
由左至右:鄧可盈、陳慶龍及潘世傑

2019年8月25日警方批准舉行「荃葵青遊行」,其後出現堵路和警民衝突,下午3輛私家車連同司機共至少8人疑離開現場時被警方截停拘捕。事隔兩年,8人早前同被控一項串謀暴動罪,其中6人另各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提堂,44歲無業女子獲准保釋,須交出現金1萬元,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無業女連同3名續准保釋被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再訊,以待申請法援。另外4名還柙男被告則因荔枝角收押所爆發疫情,今無法出庭應訊,押後至下月3日再訊。

8名被告依次為34歲商人湯衛國、27歲汽車技術員梁啟彥、25歲公務員鄧志康、26歲運輸工人簡子聰、28歲機械技工潘世傑、35歲汽車維修員陳慶龍、44歲無業羅雅婷和24歲秘書鄧可盈。其中潘世傑、陳慶龍、羅雅婷及鄧可盈獲准保釋。8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葵涌永順街荃灣屠房外,與另外4名男子,即謝信誠、區曉鋒、劉卓陞及王俊禧串謀暴動。

湯衛國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其於同日同地攜有29支行山杖,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梁啟彥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其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鄧志康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其於同日同地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個彈射器連同彈丸,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簡子聰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其於同日同地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把鎅刀,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潘世傑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其於同日同地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羅雅婷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其於同日同地攜有一支金屬棒。

法庭記者:陳子豪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