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環衝突│15人暴動罪成 9還柙中被告需檢測一併押2.21判刑

2022-02-09 10:45

由左上至下:陳偉林、陳澤峰、布紫晴、梁志鵬、劉耀銓、廖頌賢、陳永琪、林皓正、廖紫婷、李樹樺、胡嘉俊及張雯曦
由左上至下:陳偉林、陳澤峰、布紫晴、梁志鵬、劉耀銓、廖頌賢、陳永琪、林皓正、廖紫婷、李樹樺、胡嘉俊及張雯曦

2019年7月28日上環遊行演變為激烈警民衝突,多名示威者被捕,44人被控暴動罪分3案處理。第3宗涉15人的案件經審訊後,除一名認罪的男生外,14人全部被裁定罪成。法官練錦鴻早前聽取求情後原定押後至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惟昨日荔枝角收押所及塘福懲教所分別有人初步確診,練官指9名還柙中的男被告需要接受病毒檢測,押後至2月21日判刑。

練官指情況令人「好唔滿意」,惟與上司商討後,認為各被告參與程度不同,量刑時會有分別,故需要一併判刑。

15名被告依次為21歲廚師陳偉林、22歲技工陳澤峰、24歲教師布紫晴、17歲學生何栢耀、20歲學生梁志鵬、31歲廚師楊位醒、20歲學生彭雨彤、28歲劉耀銓、30歲飛機師廖頌賢、28歲護士陳永琪、22歲電工林皓正、19歲學生廖紫婷、24歲無業李樹樺、21歲裝修工胡嘉俊及19歲無業張雯曦,同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廖天駿及其他人參與暴動。張雯曦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另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雷射筆的攻擊性武器罪亦被裁定罪成。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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