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困貓|港姐黃嘉雯胞姐虐畜罪成候判 官交還貓隻:勿因判決再對佢唔好
2022-02-07 17:31
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姐黃綺婷去年2月疑因家貓在內衣箱內便溺,將其放入洗衣機開動旋轉14秒,拍攝並在社交媒體上載一段限時動態片段。事後黃綺婷否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受審,裁判官馮念偉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虐畜罪成,指黃綺婷供稱一名女友人同樣塗上紅色指甲油,犯案後傳送片段予黃綺婷,同年再離港至今一說純屬空泛聲稱,種種巧合都沒有可信證據支持。馮官因案情亦非特別嚴重,將涉案貓隻交還黃綺婷,告誡「真係記住唔好因為今次判決再對佢不利、唔好」,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續准保釋。
馮官裁決指,被告作供時提到涉案片段中開動洗衣機的實為其女友人Yan,又提到Yan同年年中已經離港,被告案發後、被捕時已知道Yan才是罪魁禍首,期間必然有足夠時間尋求Yan或律師協助索取其供詞,被告就此卻一直保持緘默,不合常理,被告供詞中更未曾說明Yan中英全名、認識過程關係等。馮官又引述被告供詞指自己為愛貓之人,片段由Yan拍攝、開動洗衣機再Airdrop到被告手機,質疑指被告不但沒有責怪Yan,更上載片段加上文字圖標,列入「惡搞肥妹系列」。馮官認為如愛惜貓隻至少應會反感,不會若無其事,片段更根本沒有任何值得分享之處,被告反應不合理。馮官再反駁被告貪玩開玩笑解釋亦不合理,理應將之帶出洗衣機,而非關門啟動,不能以此合理化作為,故認為被告供詞不可信,所謂Yan屬空泛聲稱,即使貓隻未曾濕身也可出於乾衣功能或未及注水,未能提出證據足以構成合理疑點。
馮官續指,被告與片段中人均塗上紅色指甲油,被告為涉案貓隻主人,案發於被告家中,片段在被告電話內,加上Yan案發前一日在被告家中出現,種種巧合加起來並不合理,沒有可信證據支持。馮官提到被告或因事前貓隻在內衣箱內便溺而懷恨在心,指貓隻放入洗衣機明顯為殘酷對待,或心靈受創,或受肉體折磨,沒有明顯傷勢實屬僥倖,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呈上2封朋友及上司的求情信,指被告品格良好,本案影響工作已受重大教訓,加上犯案時間短,其身上無明顯傷勢,希望法庭從輕發落。馮官有見被告初犯,沒有暴力傾向案情亦非特別嚴重,決定將貓隻交還被告,告誡被告「真係記住唔好因為今次判決再對佢不利、唔好」。
29歲保險經理黃綺婷,被控於2021年2月7日在天水圍天澤邨某單位內,殘酷地對待一隻貓,導致牠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
法庭記者:陳子豪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