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漆刑毀律政中心多個設施 外聘保安認8罪還柙小欖下月判刑

2022-01-27 16:26

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律政中心一名外聘男保安員前年在大樓內巡邏期間,以噴漆損壞多個設施,其中包括「五大訴求」、「堅決反對立《國安法》」等政治訴求字句,至離職後才被揭發罪行。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指受僱主欺凌,不滿工作內容超出職責範圍故立心報復。他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8項刑事損壞罪,法庭會先為他索取感化、精神科等報告,評估他犯案是否與其智力稍遜有關,期間被告還柙小欖看管至2月9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受中海物業集團有限公司聘用,案發時為律政中心的外聘保安員,工作內容包括替訪客及職員量度體溫,和定時於大樓內巡邏。2020年10月和11月的不同日子,機電工程署技術人員及保安經理分別在清潔機房及巡邏期間發現涉案設施被寫上「香港淪為一國殖民地」、「光復香港獨立,時代革命成功」、「打倒中海物業,終極邪惡無良僱主」等字句,經調查後被告於11月29日遭拘捕。

被告在7月未能更新許可證,故8月向公司請辭,9月3日為最後上班日。他在錄影會面稱是受僱主欺凌,被迫替律政中心職員量度體溫,更被他們指罵和侮辱,望借發洩表達不滿。他另承認巡邏的路線由自己決定,趁孤身一人時挑選隱蔽地方犯案,每次都不會逗留太長時間,因擔心被他人發現。辯方求情指,被告願意向政府賠償逾3000元,又引述報告指其智力有限,青年至投身社會都被欺凌,當時跟隨社會主流論調人云亦云。辯方建議判處感化令,以讓其參加聚會和接受輔導。

被告李彥蔚(34歲,現時無業)被控8項刑事損壞罪,指於2020年1月11日與9月3日之間的未知日期,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天台及地下低層的5A樓梯、LG08及LG09號房,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1個冷氣機金屬機殼、3支太陽能板架、2道牆及2個水箱,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湯璧瑜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