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高級客戶經理予13萬非法佣金賄上司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2-01-27 11:40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美聯物業一名物業代理早年以13萬元賄賂上司,以促成3宗總成交價逾6150萬元的物業交易,他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余振邦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影響到公司的業務和運作,案情嚴重,一般會判處監禁。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有別一般行賄案件,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妻子患有驚恐症和抑鬱症,被告為此感到悔疚,本案為特殊情況,望法庭依報告建議判處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48歲被告鍾家強案發時為美聯物業尖沙咀一間分行的高級客戶經理。2017年,被告的上司吩咐他為其客戶物色商用物業。經兩人推介,有客戶以共逾6150萬元購入三個分別位於筲箕灣及灣仔的商用物業。美聯物業就該3宗成交向被告及其上司分別支付銷售佣金約31萬元及主管佣金逾16萬元。被告其後應上司要求,將扣稅後的銷售佣金分一半予上司,即3筆共約13萬元的賄款。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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