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披露游乃強被廉署調查消息 林卓廷3罪成判監4個月

2022-01-26 12:21

林卓廷被裁定三罪成立。資料圖片
林卓廷被裁定三罪成立。資料圖片

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嫌在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的消息。他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監4個月。

林卓廷(44歲)被控違反《條例》第30(1b)條披露受調查人身分,分別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正在進行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即游乃強。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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