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立會兩參選人涉無交選舉申報書  女被告稱無犯事不同意押後訊

2022-01-25 17:18

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訊。
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訊。

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選區參選人趙寶琴,以及排在其名單的另一人王振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事隔超過一年被廉署控告。趙沒有律師代表,今日被押往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至於王,控方稱他現時正等候病毒檢測結果,申請將本案押後至本周五(28日),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期間王及趙分別准以現金2000元及1000元保釋,但趙稱:「無呀,一毫子都無呀」,意味著若其不接受,便須還柙監房看管。

宣讀控罪時,趙一度表示不明白,和不知道自己是否代表自己,遭裁判官斥她轉彎抹角。她之後又不忿選舉延期一年,自己最終沒有參選,無來由須遞交申報書,對今天上班時突然被捕感到不解,並且不同意控方押後,「我當然唔同意,點會同意你告我咁戇居,我都無犯事」。

控罪指,被告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作為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同一份提名名單的候選人,於2020年9月29日沒有按照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B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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