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七旬翁出院前猝死 被裁定死於自然
2022-01-18 15:03
有中風及心肌梗塞病史的七旬翁2016年因急性腦中風入住屯門醫院治療,臨出院前曾嘔吐及血含氧量下降,搶救後不治。死因庭就事件展開6天聆訊,傳召共14名證人,不設陪審團。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黃官裁決時指,吸入性肺炎是嚴重疾病,法醫及專家證人均同意病情可急速惡化。解剖報告顯示死者肺部有異物,為吸入性肺炎主因。雖然死者嘔吐前情況穩定,但有中風、糖尿病及腎上腺素功能不全等病史,並非健康的人。死者由清醒到昏迷至心跳停頓在短時間內發生,考慮到他沒有心口痛的情況,病史顯示他並非身體壯健的人,血含氧量飄忽,裁定吸入性肺炎為致命症狀,死者死於自然。
黃官建議,屯門醫院應加強培訓及督導新入職護士。照顧死者的護士入職約兩周,得知死者有吞嚥困難時,未有為死者進行維生素測試,僅靠口頭查詢及目測評估。而他發現死者的血含氧量低時沒有即時為死者供氧。
黃官亦指出,有醫生曾診斷死者有吸入性肺炎,但未有在排板紀錄。醫護有責任確保醫療排板紀錄完整及準確,協助接更的醫護了解病人情況。
另外,搶救死者的醫生曾對家屬稱「醫生係人,唔係神」,黃官認為醫生雖然有情緒和無力感,但這些話對病人家屬來說猶如在傷口上灑鹽,建議加強醫生和病人家屬的溝通技巧。
最後黃官亦建議屯門站改善醫護的交更安排及檢討候召醫生評估病人情況的機制。醫護交更時應口頭方式交代病人情況,而醫生亦應臨床診斷病人情況。
死者女婿、本身為註冊醫生的陳伯顯在庭外受訪指,尊重死因庭的裁決及建議。但認為照顧死者的護士僅進行了基本護理,對死者未獲即時供氧感遺憾。他亦認為屯門醫院回覆的信件沒有交代死者的脈搏及體溫的資訊有隱瞞嫌疑。他作為醫生希望醫護可盡忠職守,讓病人有其所醫。
死者陳良河2016年8月25日因急性腦中風及吸入性肺炎被送往屯門醫院,在急症室接受治療後情況穩定,9月3日轉往復康病房,兩個多月後原獲准出院回家度假,但於11月16日晚突然嘔吐,其後血含氧量下降,數小時後心跳停頓,搶救無效,翌日(17日)凌晨1時36分宣告死亡,終年70歲。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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