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站等活動被指或違《職工會條例》 白領工會:對標準感不解

2022-01-10 15:37

該會向局方提交書面回應。工會FB圖片
該會向局方提交書面回應。工會FB圖片

香港白領(行政及文職)同行工會上月底收到職工會登記局來函,就該會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進行活動及發表言論共6項事宜,查訊是否符合《職工會條例》及該會會章宗旨。該會於今日較早時間已向局方提交書面回應,並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工會表示,去年底收到職工會登記局來函,就該會在2020年至去年期間進行活動及發表言論共6項事宜,包括有關疫情初期與《香港國安法》的行動、街站及評論,查訊是否符合《職工會條例》及該會會章宗旨。該會理事會已於今日較早時間向局方提交書面回應,強調內容不涉及任何會員資料。該會稱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向會員交代今次事件及共議工會前路。

該會在書面回覆中表示,工會的會章宗旨是基於《基本法》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勞工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述工會事務範圍,包括促進及保障其經濟及社會利益、促進職業安全與衛生,並非僅限於狹義的僱傭關係層面,又指宗旨亦列明「廣泛保障會員的利益」及「以各種合法方式,促進有關勞工及本會會員的利益」,反映《公約》賦予工會的角色。

該會指,《職工會條例》釋義指出職工會「其主要宗旨根據其章程是規管僱主與僱員之間、僱員與僱員之間,或僱主與僱主之間的關係」,並指上述為工會「主要」而非「唯一」宗旨,認為若只着眼於釋義的字面意思,是對工會職能的片面及狹隘解讀。

該會又指,過去兩年就多項可能廣泛影響本港經濟及社會穩定、會員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民生事件發聲,又指用意是爭取維持健全社會制度、開放透明的營商環境及良好的工作環境,並指此等要素為香港經濟賴以成功的基石,對提升就業機會、保障勞工權益至關重要。該會續指,一向鼓勵會員行使言論、集會等權利及自由,而過去兩年間發生可能有損本港自由的事件,該會亦盡義務發表評論及表達意見,藉此維護工會得以存續的制度基礎。

該會續指,局方從未對違例活動作出具體說明,並指對判定工會活動是否違反《職工會條例》的標準感到不解,考慮到工會可按常理關注的議題界線未明,將難以繼續工會活動,呼籲局方盡早發出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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