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第二代爭產案黃仁龍余若海「對陣」 原告被告重金禮聘「星級大狀」
2022-01-08 08:32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第二代爭產案,於二○一二年八月在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前特首董建華及曾任律政司司長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介入調停,原達成「大和解」,但長房三子霍震宇不滿二哥霍震寰疑隱瞞亡父在南沙發展項目中價值近七十億元人民幣的權益,乃於一五年成功獲上訴庭准許霍震宇及長房兩名女兒麗萍和麗娜三人重啟爭產訴訟,案件將於下周二(十一日)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審訊,霍家長房五兄弟姊妹都會出庭作供,而雙方律師團隊將派出「重量級人馬」出戰,包括有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將與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打對台」。
消息指,今次霍家爭產戰火重燃可算全城矚目,原告及被告雙方均重金禮聘「星級大狀」出戰,由於牽涉內地南沙發展項目近七十億元人民幣的權益,原告霍麗娜聘得「重量級」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出馬,而霍震宇由資深大狀Clifford Smith代表,霍麗萍則由另一大狀代表。至於為霍震寰出戰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另代表霍震霆為資深大狀杜淦堃,而翟紹唐資深大狀則代表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
身為是這宗爭產案的關鍵人物,即已故全國政協主席霍英東與元配呂燕妮所生的五名子女作供外,雙方也會傳召公司的董事、老臣子和其他員工出庭作供。而案中的專家證人會就涉案的南沙項目權益的現值作出分析。案件由高院法官陸啟康主審,各方資深大狀及大律師的開案陳詞逾一千頁,估計需時四至五天時間向法官講解雙方的案情,整個聆訊會以英文進行。
霍英東元配五子女作供
這宗糾纏逾十年的爭產案,原於二○一二年八月達成大和解,但長房三子霍震宇不滿二哥霍震寰疑隱瞞亡父在南沙發展項目中的權益,現時約值五十至七十億元人民幣,並指二哥不值得信任,不可能尋求和解,向法庭申請撤銷和解協議及重開案件,上訴庭一五年初裁定長房三子霍震宇上訴得直,准許霍震宇及長房兩名女兒麗萍和麗娜三人,就爭產訴訟重新入稟。
霍震宇質疑南沙權益被隱瞞
霍麗娜,霍麗萍及霍震宇三姊弟在重啟爭產的入稟狀指,二哥霍震寰隱瞞家族有榮有限公司有權以象徵式一元,從霍英東基金回購逾九十五億港元的南沙項目權益,令他們被誤導達成和解,現要求法庭聲明家族有榮公司仍然有權行使南沙權益的回購權,並要求法庭頒令霍震寰及霍震霆二人根據於一二年八月、由各房簽訂的和解協議,履行其責任促使霍英東基金將上述的南沙權益轉到由長房成員新成立的公司名下;另指霍震寰及霍震霆於事件上有所隱瞞及作失實陳述,向三人作出賠償。
據霍震宇所指,霍家南沙發展項目五分一權益由番禺發展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有兩股,涉及爭議的是其中一股,相等於整個南沙項目的四分一權益,現估值五十億至七十億元人民幣,該股原本由霍英東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間接透過有榮有限公司持有。九七年六月有榮決議把這一股以一元售給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至今仍由基金擁有,但這個回購安排,只有霍英東及霍震寰二人知情。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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