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咖啡師認非法集結襲警判囚10個月 21歲男生今認罪還柙候判

2022-01-07 17:10

被告楊俊傑。資料圖片
被告楊俊傑。資料圖片

前年8月25日市民發起荃葵青大遊行,其後有示威者於荃灣區堵路,並與警方對峙。事隔逾2年,5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6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其中25歲咖啡師早前認罪。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他必然估計到會有暴力場面,惟依然參與其中,與情緒激動的在場人士互相壯膽,後果可以不堪設想,終判囚10個月。此外,再多一名21歲男學生今承認非法集結罪,另涉管武罪則獲控方撤回,還柙至1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餘下5名不認罪的被告則排期至2月16日作審前覆核,預料將傳召18名證人,羅官應控方要求,批准其中一名警員使用特別通道及在屏風後作供。除目前正就他案服刑的23歲女生,候訊5人續准保釋。

去年底已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的第五被告楊俊傑,今被判囚10個月。羅官判刑時指,案發期間經常有大型集結,往往出現縱火、堵路、擲物等嚴重暴力場面。以當時環境來說,被告必然估計到本案集會會重複出現暴力場面,但依然選擇參與其中,與情緒激動的在場人士互相壯膽,導致本已很差的狀況火上加油,後果可以不堪設想。再者,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縱火或大肆破壞,不過片段所見他曾揮動長條型物體意圖襲擊警員,即有份使用暴力。綜合各種因素,羅官認為即使被告觸犯,判囚也屬絕對恰當,兩罪均以1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獲扣減至10個月,批准同期執行。

辯方今求情指楊原本立志成為一名教師,但因為本案需放棄教席,相信將來也無法再做教師,對其打擊很大。他獲實習教師撰寫求情信,力證為人充滿熱誠,對學生循循善誘,就連現職教師也對其甘拜下風。他明白其罪行性質嚴重,但仍希望法庭接納行為與其性格不符,從輕發落。

至於第三被告牛致行今承認非法集結罪,還柙至1月20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指,前年8月25日約1萬人參與荃葵青區一個獲警方批准的遊行。警方下午接報該區發生堵路、縱火等暴力事件,大約2,200名示威者集結於荃灣中央公園,另有5,000人聚集在荃灣區不同地方,包括楊屋道、聯仁街等。

警方到場後於楊屋道設立防線,此時有約1,000名示威者佔據附近一帶,他們向警方投擲磚頭、雞蛋等雜物。警方多次警告,舉黑旗、發射橡膠子彈及催淚彈。但示威者並無散去,更向警方掟汽油彈,又用雨傘及水壩作防衛。

傍晚6時半,總警司陳思達下令沿著楊屋道推進。15分鐘後,警長58122發現身穿黑衣的牛致行,其背包藏有3M口罩、護目鏡、手套等。牛致行舉起一塊磚頭,隨即被警長58122揮動警棍阻止,牛致行因而失平衡倒地,手中磚頭同時滑落,及後遭制服被捕。

被告依次為何卓軒(23歲,男運輸工人)、符凱晴(23歲,女學生)、牛致行(21歲,男學生)、郭芷晴(21歲,女教師)、楊俊傑(25歲,男學生)、張家榮(24歲,無業男)及李㑊橉(28歲,男調酒師)。7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即於前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

何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另涉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牛另涉管有一塊磚頭,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武器罪;楊另被控襲擊督察林泰金。

法庭記者:凌子淇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