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自導|20歲仔財困訛稱遭標參呃家人30萬贖金 涉浪費警力被捕

2021-12-26 15:15

露明道。
露明道。

一名20歲男子疑因債務問題,向家人訛稱遭人綁架索贖30萬元,警方接報展開調查,揭發有人懷疑自編自導自演,虛構綁架案,遂以浪費警力罪名將他拘捕。

警方12月24日下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收到一個電話,聲稱其兒子遭綁架,並要求贖金30萬元。該名女子其後亦收到多段其兒子被襲擊的片段,遂報警求助。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並立即展開一個營救行動,同日在九龍城救出該名被挾持的20歲姓麥男子,他身體受輕傷。行動中,警方拘捕兩名分別20歲姓余及23歲姓孔男子,涉嫌「非法禁錮」。另外,警方行動期間嘗試截停一輛涉案私家車時,該私家車馬上高速駛離,並多次違反交通燈號,更在窩打老道及界限街交界撞向另一輛車輛逃去,案件列「瘋狂駕駛」,暫未有人被捕。

經進一步調查,警員懷疑有人因債務問題故向家人虛報綁架以騙取金錢。該名20歲姓麥男子昨日(25日)在九龍城涉嫌「浪費警力」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1(2)條,向警方虛報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33條,任何人在控制任何種類的車輛時胡亂駕駛、狂亂駕駛、賽車或作出其他故意的不當行為,或故意疏忽,因而造成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害,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品蘭街。
品蘭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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