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日宣判 緬甸法院推遲對昂山素姬第二次判決

2021-12-20 17:00

緬甸法院推遲對昂山素姬的第二次判決。路透社資料圖片
緬甸法院推遲對昂山素姬的第二次判決。路透社資料圖片

緬甸內比都特別法庭宣布,將原定今日針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Aung San Suu Kyi)涉嫌「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及信號干擾器」案件的判決,推遲至下周一(27日)。

昂山素姬涉嫌違反緬甸《進出口法》和《電信法》案件,今日(20日)上午在內比都開庭審理,院方原定即日宣判,隨後卻宣布將判決的時間延遲一個星期, 至下周一(27日),院方沒有解釋推遲宣判的原因。根據緬甸相關法規,「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最高可被判處3年監禁,「非法進口並持有信號干擾器」最高可被判處1年監禁。這將是緬甸法院對昂山素姬作出的第二次判決。

在12月6日的首次判決中,昂山素姬因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判處4年監禁,隨後被赦免兩年刑期。據了解,她不會被移送監獄,而是繼續在目前的住所內服刑。

自從今年2月1日被扣押至今,昂山素姬總共面臨十多項指控,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違反進出口法、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污腐敗和選舉舞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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